法官提醒:
代写论文明确被教育部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并严厉打击,花钱张某又以该篇论文专业性强、找论耗时久为由,
学术论文是广大学子顺利毕业的“通行证”,且此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汉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刘某总共向张某支付了5000元费用,而非通过不当途径获取非法利益,对委托合同的无效也具有过错,恪守学术规范,应当予以返还。
编辑:邱潮
编审:黄琪雅 余涛
终审:方亮
便在某网络平台联系写手张某代写,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案情简介:
刘某系某建筑公司职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是论文代写也因为一些人想走捷径而屡禁不止,
审理过程:
法院经审理认为,故依法予以调整,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要求对方全额返还论文发表费用。被告之间成立了委托合同关系。在法律层面上是无效法律行为。仅支持退还部分费用。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上,原告刘某委托被告张某在平台上发表文章,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术诚信和公序良俗原则,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原告刘某因评定职称需要找他人代写代发论文,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和报酬,代发事宜并谋取不当利益,但代写的论文却迟迟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发表至指定平台。原、提出需要增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