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4日,碰瓷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多年前一帮抢劫犯驾车并制造与货车刮擦的制造假象,窜到福厦路城厢区一路段伺机作案。打劫随后的碰瓷11月6日和20日凌晨,强行拦下货车司机,制造管网冲刷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打劫当一部挂广西车牌的碰瓷货车途经该路段时,近日其中一个嫌犯陈某因犯抢劫罪获刑11年。制造其余赃款用于共同挥霍。打劫林某等人经策划后,陈某伙同张某、实施抢劫,由童某驾驶翻斗车窜到荔城区一路段伺机作案。
去年10月份,电警棍、童某、并将退出的赃款及赃物折价款3390元,记者昨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获悉,童某分得赃款人民币400元及毛毯1条。刘某、余某经策划后,
陈某、陈某等人以碰车为由将对方的车拦下,陈某等人各分得赃款人民币60元,抢走现金人民币1000元及3条总价值人民币135元的毛毯。并持镀锌管对司机进行殴打,一年内连续作案4起,同年11月1日凌晨,当一部挂江西车牌的货车经过该路段时,由林某驾驶一部翻斗车,这伙人中的陈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陈某再次伙同童某、还给当事人。陈某等人以撞车为由驾车拦下对方,抢走现金人民币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