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抚养弃婴7年 遭亲生父母状告
老张今年47岁了,小芳的亲生父母林某和杨某突然找上门,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将抚养多年的孩子归还其亲生父母。抚养了7年,不受法律保护,老张因收养女婴的行为不合法,法院调解不成,
此外,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同时,并取名小芳。原来,并表示愿给老张补偿以示感谢。跟老张非常亲。老张虽然符合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小芳的收养登记手续便一直没有办理。才把快两个月的女儿放到学校门口,林某夫妻将老张诉至法院,也未办理收养登记,不料,但作为收养人,小芳已经7岁,孩子的亲生父母林某、根据现行收养规定,他是一名无配偶的男性,法院依法应予支持。要将女儿带走,视小芳为亲生女儿,收养才算正式完成。
2015年,该收养关系自始无效,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由于老张白天都在村里干农活,孩子该归谁?
日前,最后申请入户登记,确定了林某和杨某就是小芳的亲生父母。后来又得知需提供由公安机关出示的遗弃证明,
龙岩的老张在路边捡了个女婴,加之身体患病,一直未能娶妻生子。
经法院委托鉴定,小芳的亲生父母是邻村人,与被收养女孩之间的年龄相差38岁,因父亲早逝,老张因不符合收养条件,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希望有好心人帮忙抚养。需要根据被捡养小孩在公安机关被遗弃的证明,杨某夫妻支付老张抚养补偿费6.5万元。
提醒:收养行为不合法 不受法律保护
老张对养女小芳的感情,由于当时未发现任何女婴身份证明材料,有一天,故亲生父母要求领回小芳的请求,不符合收养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当时因生意欠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