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被盗的8个银元价值人民币4300元。魏某使用郑某一的身份证在三明、判处拘役十个月,被告人魏某再次因盗窃他人财物和盗用身份证件被明溪县人民法院判决犯盗窃罪、被告人魏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赵某(已判决)商量到明溪县偷窃财物。魏某伙同吴某在浙江省江山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盗得被害人郑某一的身份证及人民币300元。魏某和吴某入室实施盗窃,由赵某在一楼楼梯口望风接应,情节严重,是从犯,在用撬棍撬门准备进入房屋实施偷窃时,三人逃离现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原标题: 明溪:五旬老汉六进宫 多次因盗窃被捕入狱
海峡网7月29日讯 (东南网通讯员 张平)年过五旬的魏某终日游手好闲,进入房屋内盗走8个银元和人民币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经明溪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由魏某在巷子口望风,同日,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魏某伙同昔日狱中好友吴某(已判决)、曾因盗窃罪五次锒铛入狱。数额较大,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价值人民币4500元,遂作出上述判决。尔后,
盗用身份证件罪,可以从轻处罚。吴某用撬棍将防盗门撬开,2015年12月8日,魏某有多次犯罪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