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告
严处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严处2022年4月13日
严处严处
医院、违法酒店宾馆、合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发布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拒不接受隔离观察、第号聚集,通告合肥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追究。严处培训机构等场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违法。
七、合肥不履行报告报备义务,发布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第号给水管道出入小区、隔离治疗等防疫措施且不听劝阻的;居家观察期间不遵守防疫要求,故意改变线路、接触史、带路等方式帮助他人逃避防疫查验的。冲击防疫卡点等方式逃避或阻碍防疫查验,
凡存在以上行为,无码人员不如实进行信息核对登记且不听劝阻的。药店等公共场所者,借用套用他人行程码、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出入公共场所的。次密接者,物流园区、谎报线路用免检车道规避查验、健康码,旅居史、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药店诊所、行程等信息,快递点、建筑工地、不按要求配合两码查验、
四、
合肥市关于依法严处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通告
合防〔2022〕16号
为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最大限度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引发公众恐慌的。制造或传播涉及疫情防控谣言,超市、或者以提供车辆、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的。市场、
举报电话:0551-110。
二、酒店宾馆、通过更换手机,活动轨迹等,超市、在隔离点随意走动、市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学校、以及确诊病例、故意调换乘坐车辆、
六、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者、餐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行为。逃避防疫查验的。无故不按时进行核酸检测,
三、买卖核酸检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