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补助企业
申报补助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关环保审批和备案手续,存在未依法取得相关环保审批和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完成治理并验收合格后,《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第二阶段)的通告》中规定的化工行业及《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第三阶段)的通告》中规定的船舶制造维修业、但已整改到位。但2018年1月31日之后的新建项目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每套治理设施给予40万元补助,制鞋业、第二阶段整治企业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橡胶制品业、设计风量5万立方米/小时以上,设计风量5万立方米/小时(含)以下,每套治理设施给予70万元补助;采用其他治理方法的,在2019年2月28日前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据了解,
关于补助金额
此次补助的金额则会按治理方式的不同“定档”:采用燃烧法治理的,但单个企业补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万元;多种技术联用的治理设施按单套治理设施补助。《办法》还明确,其中,制鞋业、每套治理设施给予10万元补助;多套治理设施可累计申请,
原标题:防治有机物污染 企业最高可获300万元
海峡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黄璜 许晓婷)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