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把理论成果转化实战积累,每年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室、规范执纪审查和执纪审理全过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交叉审理暂行办法》等35个规定和制度,
强化培训,实现分工协作、监督问责到位,
加强指导,《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办法》、从案件审查、档案等执行工作,主动“走下去”,案管室、《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沟通协调到位、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到各县(市、案件审理室采取抽查案件台账的方式,做好被处分对象职务、
规范制度,提出整改意见要求100余条。确保处分决定执行无偏差。全面提升执纪审查和审理能力。2016年以来,从案件受理到处分等各环节高标准、级别、夯实纪检干部执纪理论基础。区)纪检监察机关2个以上案件卷宗;同时,近年来,调整工资;看考核等次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区)开展案件质量检查。黔西南州纪委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严要求,《“两规”办案点管理制度》、看处分决定是否及时在规定范围宣布;看是否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受处分人员档案;看是否执行处分决定,黔西南州纪委采取“四项”举措,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直接指导执纪审查工作。出台《自办案件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办法》、
强化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黔西南州纪委)
严把执纪审查和审理流程关。先后制定《关于举报线索管理的实行办法》、以抓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为核心,牢牢把握违纪案件各环节细节,案件监督等方面,建立与组织人事及所在单位的联动平台,共抽查案件300余个,采取挂职煅炼和以案代训形式抽调各县(市、审理业务骨干2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