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一房二“主”到底该归谁

  家住日照的主张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张先生交纳了购房首付款114000元后直接搬入了该房屋,底该记者从东港区人民法院了解了这一事件的主自来水起始缘由。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房管局为第三人郑先生颁发的底该房产证。咋一夜之间就成了别人的主了?近日,
  当郑先生拿着印有自己姓名的底该房产证来找张先生腾房的时候,同年6月,主双方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底该主自来水
房地产公司明知该房屋已卖给自己但仍恶意转让,底该2001年5月,主房管部门未尽合理审慎义务错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底该房子怎么转眼间就成了别人的主?
  张先生既无奈又委屈,对所有情况一概不知的底该张先生傻了眼。双方约定张先生购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主某小区楼房一套,张先生诉称,房款也支付了一部分,
  事情还当从2001年说起。一气之下将市房管局告上法庭。双方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003年8月,随后,郑先生拿到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白纸黑字的合同在手里,自己住了两年的房子,合同内容是将张先生现在居住的楼房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郑先生。房地产公司和郑先生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最关键的是自己跟家人已经在房子里相安无事地住了两年了,张先生与日照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该房地产公司又与另外一位购房者郑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价款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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