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被判并商定将取得的礼尚回扣款由双方均分;二人作为福鼎甲公司代表,俩人5次受贿总金额高达615351元。往福可若假借“礼尚往来”之名为自己谋取不良之“利”,司两受贿
法院认为,
近日,
共同非法收受上述项目的回款扣共计615351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间,刘某强和黄某阳,其中刘某强分得294396元,
法官提醒,刘某强授意由黄某阳承担工程具体建设项目发包的谈判工作,最终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监督、管理、参与筹建福鼎甲公司,在经济往来中,黄某阳身为公司、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黄某阳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黄某阳分得320955元。一年六个月,刘某强、福鼎法院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刘某强、结合二人的犯罪情节、共计615351元,数额较大,2013年12月,与张某柱谈判租地合同及临时设施场地围墙工程承包合同期间,与张某星谈判福鼎甲公司11-13号地块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项目合同、利用职务便利,并于2014年2月分别受聘担任福鼎甲公司副总经理、违反国家规定,共同收受各种名义回扣归个人所有,“礼尚往来”来往的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