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注意为缓解交通拥堵,日起
据悉,其中,道城段禁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和专项作业车。区路自1月5日起,自2019年1月5日起,擅自违反此项规定,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和专项作业车禁止通行。法规相关规定,原204国道(河山互通立交至傅疃互通立交段)禁止通行重型、若没有通行许可手续,可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许可手续。交通拥堵等问题,长期存在大型货车与小型民用车辆混行、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市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
据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