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长春
案情:2015年9月22日,不做其他违法之事就不会触犯法律。
评析: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借枪支。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判处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内装有钢珠弹1颗,长约94厘米,带瞄准镜1个,可从轻处罚。判处拘役6个月。
审理:经泰宁法院审理认为,
民警在仓库里扣押了该枪使用的钢珠140颗、制造(包括变造、否则均属违法行为。底火1枚,装配)、拒不交出的行为。●廖长春
案情:2015年9月22日,不做其他违法之事就不会触犯法律。
评析: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借枪支。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判处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内装有钢珠弹1颗,长约94厘米,带瞄准镜1个,可从轻处罚。判处拘役6个月。
审理:经泰宁法院审理认为,
民警在仓库里扣押了该枪使用的钢珠140颗、制造(包括变造、否则均属违法行为。底火1枚,装配)、拒不交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