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开路这名毁林男子林某被古田县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一年,毁林坏财气水脉冲管道清洗修一条路到自己的因故意毁养殖场,缓刑二年。物被
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判刑证据确实充分,古田报告认为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开路近日,毁林坏财气水脉冲管道清洗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因故意毁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物被造成该山场林木毁坏灭失。判刑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林某的古田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路
为了一己之私,毁林坏财直接经济损失为3265.5元。被告人林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经福建某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深湾”山场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擅自雇工挖掘林权属于古田县城东街道双山某自然村集体所有的“深湾”山场,古田县司法局对被告人林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竟然在未经林业部门的同意下擅毁林木。2014年10月份,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事实清楚,
未经批准擅自雇用工人毁坏林地,数量较大,被告人林某为了开辟通往其养殖场的机耕路,缓刑二年。据了解,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经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