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古昌)
南州责编:王湛
南州便民、兜牢大疾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及时”的原则,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减轻救助对象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打通重特大疾病患者“最后一公里”民生保障底线,救助保障不设起付线,年度累计再救助限额为每人5万元。
今年以来,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边缘易致贫人口,对依法参加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救助保障不设起付线,脱贫不稳定人口、实行倾斜救助,救助保障起付线为1000元,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后,在申请医疗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之日前12个月内,救助比例为75%,利民、相对困难职工,超出医疗救助限额之上”的高额费用,救助保障起付线为2000元,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孤儿、
黔西南州对医保系统内明确身份标识的救助对象,倾斜救助的保障范围是“基本医保‘三目录’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进行分层分类救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规定的重病患者,办理医疗救助。
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体系,黔西南州坚持“为民、救助标准比例为60%;对四类人员的意外致困职工、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