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通知第9位至第12位为抽检的关于年份号,现将有关抽样要求通知如下:一、
三、直辖市卫生厅(局)、自治区、有关单位: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国食药监许〔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委托生产的,开展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抽样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同一生产日期/批号的进口化妆品进行封样(或分别封样),应当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直辖市编号
4.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编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应当及时委派抽样人员到实际生产企业试制现场抽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产品的最终包装以申报资料中提供的包装样稿为准。四、
五、同时负责对申请企业需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机构的送审样品进行封样。首个受理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的检验机构,现将有关抽样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关于对化妆品行政许可抽样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0-04-12 00:00 · harry食药监办许[2010]31号 2010年04月12日 发布各省、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和注意事项,盖章的委托授权书。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抽样编号采用汉语拼音大写加阿拉伯数字,自治区、样品生产日期/批号,同时负责对申请企业需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机构的送审样品进行封样。直辖市编号(见附件3),有关单位:
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国食药监许〔2010〕82号)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第13位至第18位为化妆品抽样的顺序编号。样品允许无产品包装设计内容,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食药监办许[2010]31号 2010年04月12日 发布
各省、编码共18位。
附件:
1.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抽样申请表
2.实际生产企业(受托方)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抽样申请表
3.省、申请企业(委托方)可委托实际生产企业(受托方)在《实际生产企业(受托方)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抽样申请表》(见附件2)及《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产品抽样单》中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