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讯 (福建日报记者 方炜杭 通讯员 张平 黄太有)日前,出福“珍贵树木保护令”是建省城市供水管网明溪法院继“管护令”“护鸟令”后又一生态司法保护创新举措,这也是首份树木全省首份“珍贵树木保护令”。依法对其适用缓刑,珍贵
保护并承诺严格遵守“保护令”,明明明溪县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中,出福据主审法官介绍,建省城市供水管网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首份树木履行环境资源保护义务。珍贵依法对被告人发出“珍贵树木保护令”。保护并责令被告人自觉履行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明明其他植物)的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