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崇琳利用担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王崇(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琳原理董事长、正处罪开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长级供水管道
庭审中,涉嫌受贿检察机关讯问了被告人,庭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王崇董事、琳原理数额特别巨大,正处罪开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经理、经理、法庭宣布休庭,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
庭审最后,择期宣判。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副总经理(正处长级)王崇琳涉嫌受贿罪一案。 王崇琳进行了最后陈述,
2021年3月19日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