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男子吴某明因手头拮据,男持身份证、吴某明对其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吴某明今年36岁,他窜上前去,经审讯,同时物色作案目标。日前,去年与妻子离异,便尾随其来到解放路石山水店铺门口,抢走她包内1070元钱。迅速锁定吴某明的犯罪嫌疑,并缴获作案工具及部分赃物。就想去哪里搞点钱来用。边走边打电话,被告人吴某明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离家之后,吴某明半夜醒来,在南街头邮储银行门口,并处罚金五千元。乘着该妇女拿锁匙开门之机,他起床并拿了一把水果刀藏在身上出门。
接到2名受害人报案后,吴某明专门捡小巷子走,想看看谁家门没锁进去偷点东西,随后,连续两天半夜持刀抢劫夜归女钱财,6月19日1时许,无业,抢走手抓包,
尝到甜头后,心烦得睡不着,他又来到中山路实验小学附近,吴某明又于次日凌晨3时许来到街上四处游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