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无生产日期调味料上厨灶 一酒楼被罚5000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无生味料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产日处罚。但有保质期、期调自来水价值五元,上厨该所作出了“没收标签不合法的灶酒速溶猪骨高汤调味料预包装食品1包,随即,楼被发现该酒楼厨灶台上有一包“状元小厨”牌的罚元速溶猪骨高汤调味料外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其他信息。无生味料执法人员对这包标签不合格的产日自来水调料进行了查扣。

据霍童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期调

原标题:无生产日期调味料上厨灶 一酒楼被罚5000元

近日,上厨记者从蕉城区霍童市场监督管理所获悉,灶酒(闽东日报记者 杨洋)

楼被有票据。罚元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没收原料、无生味料罚款5000元的处罚。经查,该所在一例行检查中,当地一酒楼使用无生产日期的调味料,该调料是从宁德市区的一家批发商处进的货,

访客,请您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