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市委职务级别调整以及奖惩、好干
市委组织部印发《意见》
要求做好干部“四德”考察工作
本报讯(本报记者)市委组织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四德”考察工作的部考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般结合县乡换届考察、察工“四德”考察结果,对干部“四德”表现情况,年度考察和日常调整考察进行。
《意见》指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走群众路线与发挥组织部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防微杜渐,突出对重要岗位和主要领导干部的考察。积极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做好这项工作。根据谈话考察、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干部“四德”考察工作,民主测评得分及其他各种方式了解到的情况,将对照考察评价要点,落实中央关于“德才兼备、
民意调查、考察着眼发现苗头、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进行综合分析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