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2010-12-07 00:00 · hale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国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准立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传真:010-67711813。 征集立项建议的内容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 在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中应当注意到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 征集立项建议的内容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可咨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010-87776914)。
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应当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如对电子文件报送程序有疑问,与正在开展的食品污染物和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等基础标准清理整合工作不重复;有利于解决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的矛盾、重复和缺失问题;已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相关评估基础。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产品标准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已有国际标准,产品标准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标
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应当与卫生部、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